DSS-BTGC-2017-038
1.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已由师建发[2015]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188团保障性住房海川四期11#、12#楼及海川五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十师188团;
2.3建设规模:1.402户保障性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3593.47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约:5570.99平方米;
合建后,总建筑面积39164.46平方米。
2.4工程投资额:6266.31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计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15日10时起至6月19日24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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