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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师发改(投资)备【2017】68号批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sizset="0" sizcache="80">

1. 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八师发改(投资)备【2017】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区

2.3 建筑规模:对石河子市区30座换热站进行汽改水改造,并建设DN50-DN300一级供热管网6000×2米、DN50-DN200二级管网17000×2米,管网采用直埋方式敷设。

2.4 该标段计划投资额: 3500万元

2.5 本工程设计招标共分个标段。

2.6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建设项目所有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

2.7 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业绩,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进行进石项目登记。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5日至20176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件。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日至2017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3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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