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兵团及八师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兵团检验所实验楼 (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兵发改投资发【2014】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招标人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兵团及八师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兵团检验所实验楼外装修专业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南山新区
2.3 建筑规模: /
2.4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地上9层,地下 1层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
兵团及八师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兵团检验所实验楼外装修专业工程的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等室外幕墙施工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同时兼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企业 资质,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6. 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报名。
6.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石河子以外企业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登记,业绩证明(附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二项)。以上证件均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四份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日内寄送。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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