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5团和谐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第九师165团和谐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师发改(投资)备【2017】0067号),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在第九师165团,规划用12486.84㎡,建筑占地面2752.57㎡,停车位134个,道路2355.01㎡硬化铺装2437.42㎡,绿化4344.97㎡,围墙333.27m,及配套路灯等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3.4 疆外企业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区外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
3.5 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30日19:30分。
4.2、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九师绿翔大厦2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
联系人:朱建新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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