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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1.

 受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1.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 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1109】
1.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88号
1.2 项目名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监理项目
1.3 项目地点: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西起豫晋路,向东经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银光路、绿云路,至涧河北路,总长2190.291米,路面宽18m,设计速度为30km/h;
1.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预算金额:约50万;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9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3 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无贿犯罪记行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16年05月份起连续一年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查询章);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17 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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