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2017年度国道(G102)京抚公路K1102+100~K1144+550、K1152+697.163~K1189+725.879段养护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吉林省长春市2017年度国道(G102)京抚公路养护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路段全长58.979公里。其中K1102+100~K1144+550段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1米; K1152+697.163~K1189+725.879段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主要监理内容包括: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面层、橡胶沥青碎石封层、水稳碎石基层及底基层、砂砾垫层;桥涵维修工程、防护排水工程;道口标柱、标线。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含中心试验室),监理服务期为26.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2.5个月(计划施工工期为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73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拟建规模及监理招标范围如下:
监理
标段 监理
级别 对应施工标段 公路
等级 标段起迄桩号 路线长度
(公里) 主要施工及监理内容
ZJB 总监办 JF01 一级
公路 K1102+100~
K1121+100 19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面层、橡胶沥青碎石封层、水稳碎石基层及底基层、砂砾垫层;桥涵维修工程、防护排水工程;道口标柱、标线)。
K1124+100~
K1125+100 1
K1126+900~
K1127+300 0.4
K1143+000~
K1144+550 1.55
小计 21.95
JF02 二级
公路 K1152+697.163~K1189+725.879 37.029
合计 58.979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5年内在吉林省境内累计完成过50公里二级或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监理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投标人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5本次招标要求对投标人所填报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2.6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未提交查询证明的投标人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
2.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投资情况。
2.8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时、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