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
2017-06-27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
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双向驾驶摆渡车 2辆 自用;
具有双向驾驶功能的摆渡车辆,可在机场飞行区内安全行驶,运输远机位航班旅客。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0686-1740028H031J
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双向驾驶摆渡车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双向驾驶摆渡车 2辆 *1具有前、后两套驾驶系统,当前、后驾驶位切换时,前后桥自动完成释放和回正、互锁功能。
*2、乘客车厢内设有残疾专用车固定装置;设有专供残疾人轮椅上下车的踏板。
*3、底盘具有电控气囊升降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国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同等效力的“商业
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的业绩条件:所投货物制造商生产的双向驾驶摆渡车在2012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全球范围内累计销售给最终用户的数量不少于1台(含),投标
人须提供销售业绩清单及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业绩清单须包括用户名称、联系方式;
销售合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关境外投标人须签字)。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若为货物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
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
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0)国家要求的本设备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关境外投标人须签字,以上证明文件
均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06-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