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丙烯腈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项目名称: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丙烯腈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615-174417030337
2.项目内容:丙烯腈物流运输
运输路线1:吉林石化-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罐区, 400吨
运输路线2:齐鲁石化或科鲁尔化学-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罐区,400吨
3.项目预算:46万元人民币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2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和6类);
4.3供应商须具有运输业务实体,全部车辆为自有车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全部自有车辆承诺书;
说明:车辆行驶证可以认定是否为自有车辆,按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行驶证进行招标备案,如没有备案后续招标方不予认可,没有备案的车辆不能参与运输。
4.4供应商须承诺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车辆管理、检验、运输等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等非法车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5 供应商使用的运输车辆须经SGS认证,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SGS认证复印件;
4.6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或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案例的文字说明资料;
4.7供应商须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危险化学品专业物流运输从业经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客户签订的运输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者最早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4.8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9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4.10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1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
4.12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下午5: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