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17】48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包含静海区现有公路绿化共计33段。包含的路段有北华路、东南环线、港静及团王线、南常路、静台路及新津涞路、104国道、团唐及崔唐公路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范围:
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养护范围主要为公路中央分隔带绿化、公路两侧林带绿化和公路景点绿化。绿化养护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修剪、防病、除虫、排涝、防寒、防风、防火、防盗、保洁及补植等内容,保证植物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清除绿化带内枯枝及垃圾弃物,整体绿化效果整洁美观。
2.3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和“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资质,具有一项公路绿化新建或公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