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二枢纽高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27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二枢纽高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17-93-LT059),项目资金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二枢纽高压配电系统扩容工程计划采购高压馈出柜2台,变压器2台。项目预算约78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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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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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压馈出柜 |
KYN28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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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压器 |
干式变压器SCB10-2500 |
2 |
台 |
1.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中国联通集团和本技术规范书的质量标准要求。
1.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供货。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高压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率为17%;
2.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同类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5年至今无违法经营记录,需提供承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7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