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5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厅补助,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现由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对邯郸市2017年大中修工程(第四批)施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邯郸市
2.2 建设规模:
省道永河线(S318)G107至鸡泽曲周界段中修工程(永年段),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9+411,路段全长29.411 公里,二级公路。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起止桩号 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2017-YHSG15 省道永河线(S318)G107至鸡泽曲周界段中修工程(永年段)
K0+000~K29+411 29411 中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下面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2017-YHSG15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或“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 近五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1名投标人报名。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信用要求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
4.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平台没有失信等不良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