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华鼎招2017-138
1. 招标条件
本黄金海岸-迁西公路(钢城大桥-迁西界段)大修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7]10号批准建设,迁核字(2017)8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为黄金海岸-迁西公路(钢城大桥-迁西界段)大修工程。工程位于迁安市辖区内,道路起于钢城大桥东侧交叉口,沿钢城路向西至野杨线,之后右转沿野杨线至彭李线,然后沿彭李线向北,终于迁西界,路线全场约22.5公里。工程主要对现有公路、桥梁及涵洞进行改建、维修加固。拟建工程钢城路段(K0+000-K8+070段)为一级公路,路线长8.07km,宽26m,设计时速60km/h;其余路段(K8+070-K22+500段)为二级公路,路线长14.43km,宽10-16.1m,设计时速40km/h。
2.2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全线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60天之内,设计人向招标人提交全线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③项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