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阳朔县古乐至东坡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阳朔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建设计划的通知,项目业主为阳朔县普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阳朔县普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点于阳朔县普益乡古乐村,终于上游村委的桥头村
2.2 建设规模:全长3.8公里
2.3 工期:3个月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质量等级: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公路改造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四级公路加宽或新、改建工程施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方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44号)的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