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电信2017年车辆租赁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中选份额100%。
1、比选内容
工程名称:张家口电信2017年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地点:张家口市
招标范围:张家口电信2017年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京牌商务车租赁。
本项目拟中选1家单位,中标份额100%。
比选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租期时限: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
第二标段,现需要租赁客车,用于公司人数较多的培训、交流、会议等生产经营活动。
本项目拟中选1家单位,中标份额100%。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
★2、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2参选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3资格要求
2.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2.3.1.1具备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2.3.1.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应至少达到20万元人民币。
2.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2.3.2.1参选人应当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客运运营证件;
2.3.2.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应至少达到15万元人民币。
2.4 承运单位要按照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车辆运行的相关要求执行。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6 参选人应在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若参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其它要求:近三年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且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获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8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