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7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辽宁大学委托, 对“辽宁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磋商文件编号:SHY20170707
3.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01 |
崇山校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两年 |
02 |
蒲河校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两年 |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每包内所含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两包可兼投不兼中。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合格供应商还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本维保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承担本维保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3.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含二级)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