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藏那曲地区G109线(K3233+500)至安多县玛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那曲地区G109线(K3233+500)至安多县玛曲乡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305号)批准建设;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那曲地区尼玛县城至文布南村公路交叉口至来多乡公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公路项目法人和招投标方案等事宜的批复》(那发改基建〔2017〕467号批准进行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那曲地区G109线(K3233+500)至安多县玛曲乡公路改建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公里) 备注
施工 第一合同段 K0+000-K26+000 26.467 含断链466.99米
第二合同段 K26+000-K52+000 25.999 含断链1.396米
第三合同段 K52+000-K74+739.599 22.739
2.3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那曲地区安多县境内,起点K0+000位于安多县G109线K3233+500处,终点K74+739.599位于玛曲乡乡政府硬化路,断链长465.155米,全长75.205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米,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安多县境内;
2.6工期:20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2年06月01日以来单独完成两项累计20.0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或签约单项合同价在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担任过至少两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03时30分至0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