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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延津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加市县自筹

 1.招标条件

延津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加市县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87号
2.3项目主要内容:14.656公里道路的标志、标线、道口标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
3.4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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