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100G17068(GLTC-177BA311D183)
1.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市第九中学人行过街天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第九中学人行过街天桥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哈尔滨市第九中学门前。
2.3项目投资额:约442.97万元。
2.4建设规模:人行天桥一座。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工期103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异议及投诉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3.9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