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工业贸易学校的委托,就新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17-19号
标段A:一层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期限暂定6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
标段B:二层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期限暂定6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
说明:每家餐饮公司投标报名时只能报一个标段,餐饮企业经营时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严禁违规操作、转包分包,不得销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食品(如: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瓶装水、奶制品、瓶装饮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的各种证照,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有严密的管理体系以及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债务纠纷等。
3.具有对食堂装修改造的投资经济实力,餐饮公司必须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筹措费用,作为食堂的装修改造费用,该款项招标人有权监管审核。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拱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投标人自己承诺的参与(填写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投标方经营过食堂的所属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债务纠纷、重大投诉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与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有公司为其缴纳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
(五).未联合体参与(填写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六).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留档。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参与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