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技师学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类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类机构 一、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在市内(兰山、罗庄、河东)有固定的服务住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类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备案入库,提供代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类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事务所在临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也应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备案入库,提供代码);七、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报名;八、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查询);九、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报名单位只能报名参加一类服务机构;一个企业集团内的所有单位只能有一个单位报名,有股权投资关系、有共同的股东或合伙人、存在控制和被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所有单位均视为一个企业集团;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本项目不分包,属资质入围采购,按服务内容分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类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类,投标文件应注明所投服务类别。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