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无锡市新吴区河道工程管理所委托,就河长制公示牌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河长制公示牌,JSFZCG2017-0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等;公示牌长1.5米,宽0.9米,共346块(其中,市、市(县)区领导担任河长的公示牌数量约为65块);
工期要求:市、市(县)区领导担任河长的公示牌(约65块)于签发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更换完成,剩余河长公示牌(约281块)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误期违约金:3000元/天;
质量标准:分批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1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供应商具备广告牌或标志牌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C、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6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6个月的缴费证明;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00,13:00-16: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