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咸宁市路灯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全线路灯照明采购与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NSJ-2017CZ-111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
8、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注册证、身份证(二代)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认证;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8:00~9:00时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