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饶师范学院委托,就其电动消防车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动消防车
二、项目编号:XJDLCG-2017-13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电动消防车 1 辆 82000 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 、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查验)
六、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 、携带U盘;
2 、以上第五项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
七、其它相关事项:
凡购买本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八、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9:00—11:00,14:30—16: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