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西北有限公司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清收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合法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合法主体。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法律服务资格证书。
2、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
3、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
4、熟悉中央企业大宗物资贸易纠纷。
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投诉、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理。
6、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7月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报名书(见公告附件),并附公司资质及清收能力证明。
7、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于2017年7月5日1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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