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JSDZZB-YZ-2017-04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SDZZB-YZ-2017-042
3、采购项目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1 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408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本招标文件特定资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采用 胶装方式 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