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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厂外补给水工程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厂外补给水工程资格预审招标公告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厂外补给水工程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序号 名称 招标范围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 厂外补给水工程 包括整个厂外补给水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管道约5km。 1000元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n.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 专用资质要求
6.2.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2.2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资质;
6.2.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6.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2012年至今完成至少3项类似工程业绩(市政管网(管径≥DN800mm,长度≥5000m)工程承包竣工业绩或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湿冷机组厂外补给水工程竣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
6.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有经济诉讼案件发生,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5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在2014年至开标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7710584181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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