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职教中心操场塑化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渭滨区职教中心操场塑化工程(文件编号 SCZC2017-YS-1005/1) 已由 宝鸡市渭滨区发改局 以 宝渭发改发【 2017】 1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渭滨区职教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上级财政补助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渭滨区职教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 操场塑化,舞台维修,改造面积约 6800平方米(塑胶,硅 PU) 。
2.3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125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营业范围内须包含:体育场设施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申请人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可查询。
3.4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具体执行宝市建招字( 2011) 12号文件及宝市建规发( 2010) 88号文件,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审查方法以及确定合格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节假日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招投标中心(红旗路 4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楼(宝鸡市金台大道 4号)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