溇水公司江坪河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TGT-OTH-SB201734D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湖北溇水江坪河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干流上游河段,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阳河乡境内。电站距走马镇16km,从走马镇向西至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城84km,走马镇向东至湖南石门县城163km。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水建筑物(包括隧洞式溢洪道和泄洪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470.0m,汛期限制水位459.7m,死水位427.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2.56亿m3,调节库容6.78亿m3,具有多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45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64亿kW.h。
江坪河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建筑物、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组成。
2.2招标范围
提供2台套额定电压17.5kV、额定电流10kA发电机主回路、分支回路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简称IPB)及其附件。其中与①号发电机连接的主变压器为三台单相自耦变压器;与②号发电机连接的主变压器为三相组合式变压器。
2.3交货要求
合同设备交货为一个批次,2018年4月30日之前交付至江坪河水电站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无;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额定电压17.5kV及以上,额定电流10kA及以上离相封闭母线的供货业绩至少5项;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4-2015年无连续亏损;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10时整至2017年7月5日24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