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株洲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文职雇员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28
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8日
受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 对株洲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文职雇员服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株洲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文职雇员服装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497,166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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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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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32509-防护防暴装备 |
防护防暴装备 |
1 |
批 |
1,497,166 |
16,5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湖南中投”处办理资格登记手续,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06月29日 起至2017年07月05日止,每天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