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LNG 应急储备站项目储罐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6-0611-003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LNG应急储备站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罐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LNG应急储备站项目储罐EPC总承包;
2.2招 标 人: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南三环北侧,昆仑大街东侧;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建设工期:140日历日;
2.7建设内容:新建LNG应急储备站10000立方米储罐,包括潜液泵及其他消防等附属设备,及与原管线连接的管廊、工艺管线以及电气仪表(引自配电室、集控中心);
2.8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以下相应资质:
①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并持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1级压力管道)(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投标时是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4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311室(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时)。
⑦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