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云埔工业区南丰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
云埔工业区 。
1.1.3 设计范围:南丰路起点西起规划富南路,终点东至规划康南路;与3条规划道路(包括规划富南路、规划耀南路、规划康南路)相交。道路线位呈东西走向,道路红线宽度30m,是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长约830m,双向4车道。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等。本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通信管道及燃气管道工程,仅为其提供足够的布设空间。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发改〔2017〕42号、穗开发改投[2017]28号。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南丰路起点西起规划富南路,终点东至规划康南路。道路线位呈东西走向,道路红线宽度30m,是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长约830m,双向4车道。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DN300)、排水工程(DN1200)、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等。本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通信管道及燃气管道工程,仅为其提供足够的布设空间。投资估算总金额494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24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
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如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资质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7年
0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至
2017 年
07 月
06 日
16 时
0 分
(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245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