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北京京港地铁线路运营的需要,本公司需对京港地铁供电工程室维护维修服务外委项目(项目概况参见附件五)进行公开招标。
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含)以上;
通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良好,并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所有提供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高压运行维修);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含)维护或值守项目业绩,并可以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相关行业有不良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7月5日14: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