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南充市国土资源局以南土资发[2016]1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仪发改招标核准[2017]20、18、19、1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 |
| 项目名称 | 仪陇县张公、二道、日兴、马鞍等4个乡镇4个省投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
| 建设地点 | 张公镇长坪村、黄连村、跃龙村、大门村、盘龙村、新生村;二道镇明光村、青云村、灵官村、葵家村、麻柳村、桥梁村、杨家沟村、焦铁沟村、同治桥村、插旗村;日兴镇丰南村、燎原村、矮桥村、黎明村、土寨村、枣儿村、鼓楼村、水磨村、大明村:马鞍镇石坝村、大梁村、瓦子坪村、席庵村、挺进村、琳瑛村、土垭村、龙城村。 |
| 实施时间 | 2017年7月共2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张公镇长坪村等6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规模为13440.81亩;二道镇明光村等10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规模为13503.64亩;日兴镇丰南村等9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规模为13984.6亩;马鞍镇石坝村等8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规模为12983.7亩。4个比选合同段。 |
| 建设资金 | 省级财政资金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勘察设计1 | 仪陇县张公镇长坪村、黄连村、跃龙村、大门村、盘龙村、新生村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
| 勘察设计2 | 仪陇县二道镇明光村、青云村、灵官村、葵家村、麻柳村、桥梁村、杨家沟村、焦铁沟村、同治桥村、插旗村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
| 勘察设计3 | 仪陇县日兴镇丰南村、燎原村、矮桥村、黎明、土寨村、枣儿村、鼓楼村、水磨村、大明村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
| 勘察设计4 | 仪陇县马鞍镇石坝村、大梁村、瓦子坪村、席庵村、挺进村、琳瑛村、土垭村、龙城村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1.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2.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水利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资质证书原件,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拟投入本次项目设计组的人员中测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预算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的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和企业为上述三个拟任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设计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少于13人(其中测绘人员不少于10人,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或省住建设厅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截图);③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4以来)至少完成2个土地整理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比选申请人若采用A方式缴纳本项目比选保证金,请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银行回单原件及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递交至比选人,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⑥每个合同段独立提供一份比选资料,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还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不得 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⑦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在比选当日开标截止前凭公司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身份证签到。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6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7月04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勘察设计1 | E.固定价 | / | 34.54 | 1.73 | |
| 勘察设计2 | E.固定价 | / | 34.32 | 1.72 | |
| 勘察设计3 | E.固定价 | / | 33.61 | 1.68 | |
| 勘察设计4 | E.固定价 | / | 31.90 | 1.5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7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