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天北大道北段、通污水处理厂道路、通垃圾填埋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拟建的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16】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工程名称: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天北大道北段、通污水处理厂道路、通垃圾填埋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招标内容:新建道路总长5220.587m,其中:次干路(天北大道北段),红线宽30m,非机动车道4.5*2m,绿化带3*2m,车行道15m;次干路(通垃圾填埋场道路),红线宽34m,非机动车道4.5*2m,绿化带5*2m,车行道15m;支路(通污水处理厂道路),红线宽26m,人行道3*2m,绿化带4*2m,车行道12m。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一、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保证工作等),包括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最低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类资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贰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的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合同)不得少于2项。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2.2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2.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带要求的相关资料(投标信息确认单、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两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确认报名后,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29日00时00分 — 2017年07月0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招 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详细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联 系人:韩新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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