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疆兵团北屯市综合质量监督检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由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经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兵团北屯市综合质量监督检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址:北屯市;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49平方米,实验室安装工程和其他附属设施;
2.4工程计划投资额:2890万元;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屯市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进疆备案证、十师北屯市信用管理手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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