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G1504000001000010002003
开标时间:2017-07-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10002003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304 线是《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中18条东西横线中的第4条,起点位于通辽市保康(蒙吉界),终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宝昌(蒙冀界)。省道304线在赤峰境内横穿赤峰市中部地区,是赤峰市公路网骨架的主要组成部分,沿线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在赤峰市的公路网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项目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起点位于乌兰布统镇北,与在建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段公路相接,终点位于赤锡界四道河子桥桥中,接锡盟境内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全长36.88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采用10.0米,路面宽度采用9.0米。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第WSSBJC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水土保持监测标段(第WSSBJC标段)的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五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条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任务。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水保总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获取时间:2017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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