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煤电有限公司供电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SDSS20170780-B0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龙口煤电有限公司供电部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1.1本龙口煤电有限公司供电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龙口煤电有限公司供电部设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DSS20170780-B05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及包号划分:
2.3.1招标范围:
所投设备的设计、生产、改造、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2包号划分:
A包:35kV高压开关柜购置;
B包:主井站保护部分装置改造更换;
C包:总机厂站微机保护更换。
2.4交货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代理商、联合投标的约定:不接受。
2.8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总价一次包死。
2.9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投标报价计价方法:设备类:单台报价,包括单价、总价,按照设备最小单元分项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A包:
(1)投标人须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35kV以上电压等级开关柜的生产资质,具有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成功生产经验,所生产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水平场所成功运行五年以上;
(3)投标人应提供该产品的国内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B、C包: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制造商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具备CMMI认证,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制造商必须已经生产过8套以上110kV变电站微机综合保护装置(成套),并在国家电网公司成功运行三年以上,并提供用户使用情况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加盖制造商公章);
(4)应提供微机保护装置产品的国内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7)厂家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标明制造商对此次投标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代理商提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4投标人须保证业绩证明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为黑名单,3年内禁止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内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