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养护设备购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批复
2、招标内容
编号:1671-1741DYZBG009
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7养护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黑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多功能绿化除雪修剪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挖掘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 3 | 大型直清除雪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 4 | 大型抛雪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等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同类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产品图册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07月06日;
2、招标文件领购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06-2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07-0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4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07-21 14: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