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检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2018年12月入厂煤炭检验。包含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对驳船、汽车煤、火车煤检验以及重量鉴定。
2017年8月—2018年12月,需要商检煤量约600万吨。其中,水运煤约400万吨,一个批次最小检验单元煤量约为900吨;铁路直达煤约150万吨,一个批次最小检验单元煤量约60吨;汽车煤约50万吨,一个批次最小检验单元煤量为约20吨。此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检验数量可能比该数量多或少,合同结算以实际检验数量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必须具有国家或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证书,投标人的自有实验室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检测项目。
2.3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2.4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2.5不得与所检测的货物买卖双方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它利害关系。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