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超低排放改造3号机组SCR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计划性检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超低排放改造3号机组SCR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
本标招标范围:
负责拆除3号机组SCR脱硝装置原有的第一、第二层催化剂,安装新的催化剂。
负责3好几组SCR脱硝装置第一、第二层催化剂的拆除、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
承揽方式:包工、包辅料。
本项目服务期限:
天。
质量目标:执行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方案规定,如遇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行业最新高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在业绩方面,投标人提供最少近5年类似(安装工程)业绩2项。
2.1.4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履约率良好。
2.1.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责令停业的;
2.2.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2.2.6经招标工作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8日20:00起至2017年7月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