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四期(马店)风电项目红外热成像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4073/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会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就华能会理四期(马店)风电项目红外热成像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华能会理四期(马店)风电项目红外热成像仪采购。
2.招标范围:
红外热成像仪、技术资料等,设备材料包装、运输、一年质保等技术服务。
交货地点:凉山州会理风电场。
交货时间:2017年7月30日前。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3具有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4具有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合格证、出厂试验证明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本标段接受经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13专项资格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7日9:00起至2017年7月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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