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二连风电场二期49.5MW风电供热项目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30
招标编号:0706-17400002N048
对中核汇能二连风电场二期49.5MW风电供热项目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厂址范围紧邻二连瑞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源厂南侧,供热范围为二连浩特市城区,区域供暖面积10×104㎡。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35/10kV、5MVA户外型三相电力油浸式变压器;35kV高压开关柜;380/220V低压配电柜;站用变压器;上述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含辅助设备)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质检、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所供设备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卸货、安装、设备调试等全部工作,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具体发货时间以合同为准)。
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变压器设备生产制造商,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 投标产品通过国家鉴定并具有型式试验报告,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国内不低于300台的35kV及以上规格变压器设备实际供货业绩;
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止,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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