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7-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沿线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本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5]1651号批准建设,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5] 24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4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沿线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的“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项目之一。起点与在建的“四纵”惠水至罗甸高速T型交叉,通过惠罗高速局部共线段与平塘至罗甸高速衔接,终点连接在建的望谟至安龙高速,并与“五纵”紫云至望谟高速交叉。项目主线起于罗甸县罗梱镇布苏,接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经逢亭、罗苏、桑郎、纳夜、大观、复新等乡镇,终点于望谟县坝算西面山坡与望安高速相接,全长约75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本项目另设逢亭互通连接线、望谟南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逢亭互通连接线起于赖村,经床井,止于逢亭镇,与县道X961相接,长约12km,路基宽度10.0/8.5米,望谟南互通连接线与县道X660相接,长约1km,路基宽度12.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设置 二级 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次招标的是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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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对应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公里)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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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站点绿化工程施工第14、15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16、17标段、房建工程施工第12、13标段、房建装饰、装修施工第18.19标段 |
K0+000~ K77+403.189 蔗香支线 K0+000~K19+713.1 |
97.116 |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沿线的房建、房建装修、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不含边坡绿化,包括站房绿化)的施工监理和组建驻地监理试验室并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
交安、绿化工程计划工期: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主线2018年10月31日(注:K0+000-YK19+689.256段2017年12月31日交工,蔗香支线:690日历天,计划交工时间2019年3月20日。)
房建工程计划工期:主线12标(k0+000-k51+440)、13标(k51+440-k77+403.189)48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2018年10月31日;13标蔗香支线(k0+000- K19+713.181)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2月28日;计划交工时间:2019年3月20日。
监理服务期:F标段47个月(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2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拟投标段相应监理资质及财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监理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具体资质、财务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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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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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三年(2014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均予以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五)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六)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单位与投标人同时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授予合同声明”。当投标人与施工单位同时列为各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监理范围包括了该施工标段时,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出具“授予合同声明”,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如果投标人与施工单位出具的“授予合同声明”中承诺的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17年7月5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