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造价咨询、临时用电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邓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YXH-2017-0628
二、项目名称: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造价咨询、临时用电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配电工程
[占地64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58.03平方米(包含小学部6栋楼、初中部2栋楼、综合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等)]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398000.00元);
四、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165600.00元);二标段:临时用电(?2324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第一标段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所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证明);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两年来财务状况报告;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1.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3、具备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两年来财务状况报告;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2.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