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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延州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延安新区延州大道道路工程已由延新经发项[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延安新区延州大道道路工程已由延新经发项[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融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新区延州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基本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于北辰路,途经北环路、北京路、人民路、东方红大道、嘉兴大街、轩辕大道、金明大街、肤施大道,南止于东十里铺路。道路全长约3.9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及综合管线、照明、电力、通信、交通及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北环路至肤施大道段红线宽为50米,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肤施大道至东十里铺路段红线宽为32米,设计车速为35公里/小时。
2.2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及相关服务,并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出具勘察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3.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在职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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