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MHNZB170617
1.招标条件
上蔡县城五龙源大道道路工程(重阳大道至蔡候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蔡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蔡县城五龙源大道道路工程(重阳大道至蔡候路)
2.2项目地点:上蔡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对应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划分详情
标段 标段名称 备注
一标段 K0+000--K0+900(重阳大道--蔡都大道)施工
二标段 K0+900--K2+608.35(蔡都大道--蔡候路)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3.5项目部七大员要求:配套齐全且具有相关的有效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七大员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测量员)
3.6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内企业不能有亏损,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7信誉要求:近三年来未列入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各类不良行为记录(201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承诺书;
3.8其他要求: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承诺书。(注:①本项目工程款拨付方式分五年付款:第一年拨付工程款30%,开工一个月后付工程款的15%(且工程形象进度超过总量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15%;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拨付工程款20%;第五年拨付工程款10%,须同意本付款方式。②签订承诺书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
3.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10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对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报名,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