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官塘绿苑三期项目(项目名称)
官塘绿苑三期景观及海绵城市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 官塘绿苑三期景观及海绵城市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镇发改城建发 [2015]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红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造价约 570万元。
3、工程估算价(万元): 约 570万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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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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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201601913-05 |
官塘绿苑三期景观及海绵城市工程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园林绿化工程;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他必要条件:
①、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 2017年 3月 -2017年 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原件需扫描后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1)、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拾壹万元(
11
万
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