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汽车采购项目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岚综管综【2017】1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汽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规模: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汽车共 6 辆,约 1300 万元,具体以区评审中心财政审核价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具有造价资质单位审核的控制价为准,招标货物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
2.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交货地点为: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货到现场;(具体发货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新能源纯电动双层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的境内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投标车型纳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