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JLJL-2017-016
1、 项目概况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项目
2.2项目内容:车辆定点维修;
2.3维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消防总队(自由大路与会展大街交汇)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4维修期限及维修时间:入围维修期限为1年,维修时间为招标人指定时间
2.5入围家数: 3家
2.6付款方式:一季度一结算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经营场所需在长春市内,符合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车辆定点维修的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不承诺每个入围单位可承接到维修工作的金额和数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