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新招民警及2017年公-安专业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8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1606537-171005
2、项目名称:2016年度全省新招民警服装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4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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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
采购需求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对应资质(2015版目录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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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度全省新招民警服装 |
春秋常服、冬常服、警用风雨衣、多功能服、冬作训服、※大檐帽、※大檐凉帽、※大帽徽、※领花、※胸徽(金属)、※胸徽(丝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签订合同之后的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 |
216.662256 |
具备所投品种对应生产资质的公-安部目录企业(加※号的品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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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夏单裤(女裙)、制式内衬、制式长衬、夏执勤服 |
247.7582 |
具备所投品种对应生产资质的公-安部目录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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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领毛针织套服、长袖针织T恤衫、短袖针织T恤衫、※领带、※领带夹 |
71.4808 |
具备所投对应品种生产资质的公-安部目录企业(加※号品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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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皮鞋、棉皮鞋、作训鞋(新款)、中筒胶鞋、内腰带、外腰带 |
74.108348 |
具备所投对应品种生产资质的公-安部目录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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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打“※”的品种,为投标人代购品种。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入围企业和公装财传发[2016]195号“关于公布警用毛针织类和制式皮鞋类品种生产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的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对应产品的生产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投标人生产、销售资格具体说明”);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包。如同一投标人出现在多个包评分排名第一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将在其评分排名第一的几个包中,推荐其保留中标金额相比最大的1个包为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在其评分排名第一的其他几个包的中标资格将自动废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同意此条。(《投标承诺函》参考格式附后);
5.投标人在开标时按规定提供警服品种的样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指定的部分样品检测报告原件(2016年以来公-安部检测中心对该投标样品的检测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统一退回;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包投标;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7年06月29日起至2017年07月05日每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